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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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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6 作者: 点击: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公告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 “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庙岭二期项目东侧,庙岭三期突堤项目西侧

项目概况:

工程拟对原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2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进行改建,在维持水工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将前沿护舷更换为1450H鼓型橡胶护舷(一鼓一板,高反力型),对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进行扩大,对相应浅点进行疏浚,以满足满载靠泊作业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需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具有可行性,经处理后满足回用标准,用于车辆冲洗、绿化,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界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4)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土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在室内堆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经收集后均进行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土壤环境。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暂存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整个过程基本上可以杜绝危险废物接触土壤,且建设项目场地地面会做硬化处理,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新建发酵车间在满足防腐防渗的条件下,产生的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得到妥善的处置后,对评价区域的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极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污染物主要迁移方向为由南向北,和水流方向一致,非正常情况下,本项目隔油池防渗层发生破损后,污染因子CODMn、石油类的最大浓度出现在排放泄漏点附近,影响范围内CODMn、石油类浓度随时间增长而增大。

预测CODMn在地下水中污染扩散至3mg/L的超标范围为:30天超标范围为泄漏点周围24.02m100天超标范围为泄漏点周围62.35m365天超标范围为泄漏点周围190.26m,污染物主要迁移方向为由南向北,与水流方向一致,此时泄漏污染范围仍处于企业区内范围内。1000天超标范围为泄漏点周围476.82m,水平最大迁移距离为510m左右。

预测石油类30天水平最大迁移距离为30m左右,100天污染物水平最大迁移距离为70m左右,365天污染物水平最大迁移距离为210m左右,污染物主要迁移方向为由南向北,与水流方向一致,此时泄漏污染范围仍处于企业区内范围内。1000天污染物水平最大迁移距离为510m左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含油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油水分离+初沉+A2/O+MBR+消毒处理达回用标准后回用车辆冲洗、绿化。

  (2)废气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装卸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是NO2SO2CO、非甲烷总烃等,经分析,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明显。为保证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应采取如下措施:

采用喷洒水抑尘防尘,路面上的积尘应及时清扫处理,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发生量。

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疏导好场内交通、减少机械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充分利用港区空地,加强港区及周围环境的绿化,发挥花草、树木的滞尘、吸收SO2CO2等大气污染物的作用,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3)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4)固废

船舶垃圾委托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外轮服务分公司统一接收处理;危废采取委托焚烧处置,项目运营后所有固废可完全处理,无外排,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基本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电子邮箱:330446989@qq.com

传真:0518-81188836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宇(收)1586120253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861202539

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越

  联系电话:19905188418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2021726

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公示稿1.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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