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0518-85521409
手机:15105131338
邮箱:15105131338@qq.com
网址:www.jszshj.com
地址: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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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万事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23年连云港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连环发〔2023〕84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 连云港市万事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倪建兴
地理位置:灌南县临港产业区中小企业园一期工程
3.2 部分原料使用情况
原料 | 使用量(t/a) |
二氯甲烷 | 1.2 |
液碱 | 30.05 |
3.3 部分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例行监测数据,DA001排气筒出口甲醛、苯、氯化氢、甲醇、二氯甲烷、氯苯、甲苯、二甲苯、酚类、颗粒物、苯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丙酮、二氯乙烷满足《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 DB32/3151-2016)标准要求,乙醇满足估算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DA002排气筒出口甲醛、苯、氯化氢、甲醇、甲苯、二甲苯、酚类、苯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丙酮、二氯乙烷满足《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 DB32/3151-2016)标准要求,乙醇满足估算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氯化氢、颗粒物、二氯甲烷、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万事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雨水排放口的例行监测报告,各污染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废染料渣、废油漆、废气吸收液、废碱液、废活性碳纤维等;全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的备案。